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2日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2020]2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立项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即将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

二、申报类别、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为校级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0.8万元,经费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三、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研究内容一般应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指导老师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3.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4.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原则上最多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5.以下情况者不予支持:

(1)有在研科研创新项目未结题者;

(2)申报者的导师指导的2020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外审未通过的情况;

(3)申报者的导师近两年出现教学事故者

(4)申报者缺课、旷课次数较多者。

6.项目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预期成果”,达到以下要求:

校级项目应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学校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含录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四、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

2.项目初审。由申报人所在学院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分配的指标确定拟立项名单,拟立项名单须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进行排序;

3.项目复审。研究生院组织复审,复审通过后确定立项名单;

4.结果公布。研究生院下文公布最终立项结果。

五、材料提交

1、拟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并胶装(双面打印)至所在学院,申请书须签署导师和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3、汇总表和申请书纸质版材料于7月1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76254171@qq.com。

六、项目管理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对所有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

1.所有创新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结题完成,如未完成相关工作,则不能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申报者在填写创新项目申报书时应合理进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所有账目的报销将按照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创新项目经费主要开支范围限定在: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自制专用仪器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成果鉴定费等。项目经费不能用于出国、出境合作交流、办公室(实验室)装修、购置交通工具、招待费等所需费用。

3.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85258350                    

       附件:1.2021年长沙理工大学科研创新项目指标分配表

           2.2021年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3.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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