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8日 来源: 作者:

各院系:

根据《关于申报2020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0] 8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0年度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和引导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产出更多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全面提高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类别、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1.博士研究生自由申报,最后上报教育厅的总数不超过30项,其中重点项目9项,余下为一般项目;

2.硕士研究生限额申报,均为一般项目,硕士研究生申报项目名额见附件1;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即将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采取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可行,具备实验条件,研究成果有适当的创新性,经费预算合理;

2.研究内容一般应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或指导老师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3.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跟踪;

4.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5.以下情况优先支持:

(1)申报者的导师指导的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一次性通过的;

(2)申报者的导师指导的2019届学术硕士研究生已发表期刊论文的。

6.以下情况不予支持:

申报者、指导老师有在研项目未结题的。

7.项目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预期成果”,达到以下要求:

省级项目应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含录用)SCI、EI、CSSCI、CSCD等(含扩展版)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不含会议论文),其中重点项目2篇及以上。

项目研究成果应在醒目位置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标注“Post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e”,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研究生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指导教师、院系签署意见,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简称-学生姓名-标题”方式命名发送至所在院系,如“交通-张三-沥青老化梯度行为研究”;

2.院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分配指标确定推荐名单;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省级项目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结果。

五、材料提交

1、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装订),指导教师的2019届毕业学术硕士研究生发表的期刊论文(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文章)附在申报书后一并装订,加盖学院公章;

2、院系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

3、5月21日前,学院将汇总表和申请书及附件纸质版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发表文章电子版可不用提供)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eiyang2020@163.com,文件夹以“学院简称+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命名。博、硕士研究生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所在院系汇总。

六、项目管理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对所有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

1.所有创新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结题完成,如未完成相关工作,则不能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申报者在填写创新项目申报书时应合理进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所有账目的报销将按照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创新项目经费主要开支范围限定在: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自制专用仪器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成果鉴定费等。项目经费不能用于出国、出境合作交流、办公室(实验室)装修、购置交通工具、招待费等所需费用;

3.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5258350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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